“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原话揭示的是生活哲学问题和对少部分人的批判。意思是用通常道德标准衡量,一个貌似可怜之人现实的不如意,一定是由于之前的过错或咎由自取造成的,知道自己错了还屡教不改和咎由自取即是此类人的可恨之处。比如:街头的“假乞丐”。他们总是被动地等待别人的扶助,别人热情的援手越多,他们自力更生的意愿就越少,到最后,“可怜人”越来越“可怜”,让援助者“恨铁不成钢”。四肢俱全,明明自己可以靠双手去挣钱,乞丐这个词反而成为他们一种职业。我们眼界开阔了,思想更理智了,但是是不是可怜的人我们就不去帮助他了呢,所以我们一定要理解“可怜”一词的真正意思。
(1)真的可怜=不幸(比如天灾:地震,旱涝。或者人祸:车祸,先天性疾病),这一类可怜与不幸之人,我们一定要去帮助,因为这些天灾人祸都是不可控的。
(2)假可怜=可恨,只是因为自己之前的造成的错误已成定局还不吸取教训,得到大家同情之后还屡教不改的这一类人,这是不值得我们去同情与帮助的,所以大家一定不要片面的去理解这句话真实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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