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朴秀红的嫂子被上诉法院判处罚款。
他被指控散布虚假信息,诽谤自己的名誉。
[照片]朴秀洪和比他小23岁的妻子
7月23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1庭(庭长方正宇)就朴秀红嫂子李某依据信息通信网络法提出的诽谤罪指控举行上诉听证会,判处她1200万韩元(约合130万日元)罚款。
李先生因在群聊中传播他过去与一名女性同居的虚假信息而诽谤朴秀洪的名誉而受到审判。
据检察官称,李在群中留言称,朴秀红的弟弟、朴秀红的丈夫朴某挪用资金的说法是虚假的,而且朴秀红出现在节目中时正与一名女性同居。
对此,检察官请求判处10个月监禁,并表示:“这是一起诽谤名人受害者的案件,在群聊中向多名熟人发表有关名人受害人的致命虚假言论,有可能传播,罪名不轻。”
然而,李在镕坚称“我无意诽谤受害人”,坚称自己是清白的,但他也含泪呼吁伸张正义,称“在最后陈述中,他因一条评论而被扣上挪用116亿韩元(约12.98亿日元)的人的帽子,他的孩子们继续受到批评。我的女儿正在接受精神病治疗。”
然而,在2024年12月举行的第一次审判中,初审法院认定李先生有罪,并判处他1200万韩元的罚款,并称“李先生虽然没有直接目睹这一事实,但他经常在群聊中像亲眼所见一样说‘总是有女人吗?’即使李先生询问了事实,他的行为也没有正当理由。”
随后,检方和李某方均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提出上诉。
在2020年6月25日举行的最终审判中,李先生的律师辩称,通过陈述虚假事实不能成立诽谤罪,他说:李在朴秀洪家里多次看到过女人的东西,因此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与女人住在一起。”
李在最后的声明中强调,这是一次“与熟人的非常私人的谈话”,并表示,“对于这次谈话可能给朴秀红和金多艺(朴秀红的妻子)造成的任何伤害,我深表歉意。”
与此同时,检方要求判处与一审相同的10个月监禁。
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判处与一审相同的1200万韩元罚款。法院认定,李某在群聊中发布的信息构成泄露虚假事实。
此外,李和她的丈夫(朴秀红的哥哥)此前曾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贪污罪)加重处罚法而被判有罪。今年2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判处朴秀洪的哥哥朴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文章由OSEN提供)
◇朴秀洪简介
1970年10月27日出生。1991年,在第一届KBS大学搞笑节上以喜剧演员身份出道。该组合由来自同一搞笑节的四名成员组成,因其熟练的谈话技巧和高大的视觉效果而受到喜爱。他在KBS综艺节目等多个节目中担任MC,成为国家级人才。 2021年4月,他起诉作为他的管理人员的兄弟和妻子,指控他们多年来挪用他的演出费和其他费用。同年7月,与比他小23岁的金大业结婚。 2024年10月生下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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